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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13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修改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的通知
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勐腊县国土资源局、勐腊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勐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进行审查的请示》(腊建报〔2017〕74号)收悉。
2017年8月31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请督促设计单位认真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完善的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须在15个工作日内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评审意见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附件
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评审意见
2017年8月31日,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评审会。省规委办、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交通局、州文体广电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旅发委、州民政局、州教育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州消防支队、勐腊县人民政府、中老磨憨跨境合作区管委会、勐腊县住建局及设计单位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及领导认为,《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对勐腊县城乡现状与发展方向进行了分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了统筹与协调,初步拟定县域空间管制、产业布局、城乡发展空间结构,提出城乡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制订了交通、环保、旅游、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各领域的规划纲要。规划纲要编制成果基本规范,符合城乡规划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经表决,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纲要》评审,为使规划更趋完善,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建议勐腊县人民政府、中老合作区管委会,对本规划大纲再进一步认真研究;补充人口规模用地规模专题研究报告;规范完善规划文本、图件及其附件资料;
二、优化细化县域产业与城乡发展空间结构。小磨公路与泛亚铁路,是引导勐腊县县域产业布局与城乡发展空间的最重要因素,建议以“多规合一”为技术手段,加强城乡统筹,充实强化县域经济发展轴,突出勐腊、磨憨两个经济发展核,构建县域旅游网络,研究交通沿线的城乡居民点,扩展城乡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均衡发展;
三、补充现阶段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总结,提出勐腊、磨憨一体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思路。建议对勐腊、磨憨的职能、产业配置、市场要素、人口与用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发展条件,制订一体化发展战略,明确两个城镇的主导职能,对产业布局、城乡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进行专业化分工,促进勐腊磨憨的统一协调发展。进一步提炼、提升城市定位。展开磨憨口岸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政策条件的论证分析,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突出沿边开放功能,实施跨境城市合作策略,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四、强化旅游产业的主导地位。建议深入研究县域旅游资源,完善旅游景区、旅游接待设施、旅游交通规划,突出旅游产业对生态保护、城乡建设、扶贫开发、民族文化等各领域的积极带动作用;
五、在多规合一框架下,进一步分析各类空间管制范围的冲突协调,局部调整空间管制规划范围。规划纲要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与总体规划,并补充县域辖区风景名胜区分布及资源状况。补充分析西双版纳州城镇体系总体规划对勐腊县城乡总体规划的指导性要求;重点核清国土、林地在建设区域的范围,保障近期项目的落地;
六、找准勐腊的特点,如茶马古道、热带雨林等,规划要展望两个一百年,第一个百年作为重点,第二个百年要有大的展望,规划期2030年一定要交代清楚,“十三五”近期建设已经明确,规划尚未交待。标注清楚边境所有村寨,梳理清楚所有带有头衔的镇、村;
七、对环境资源承载力进行分析论证。建议按照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八、明确提出规划实施的管理机制。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合作共赢的空间落实与设施保障。构建规划实施的机制与信息平台,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九、建议规划县域综合交通枢纽。制订综合交通发展策略,综合考虑物流、旅游等个方面的需求;
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文化设施;
十一、补充完善消防规划和综合防灾规划。
建议进一步调整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评审专家组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