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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景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13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修改景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审查景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的请示》(景建报〔2017〕192号)收悉。
2017年8月29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景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7-2030)》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请督促设计单位认真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对该规划方案进行重新编制,并按照8月29日评审会的要求,尽快将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重新编制后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海波 2295504;联系邮箱:bnzczk@163.com。
附件:景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评审意见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附件
《景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评审意见
2017年8月29日,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景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方案评审会。受会议委托,专家组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评审。州规委办公室、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环保局、州国土资源局、州林业局、景洪市住建局等相关单位领导以及编制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加了会议。
经过评审,专家组认为,规划应当以景洪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紧密衔接住建、发改、环保、国土、交通、林业、农业等各部门的十三五规划,并与各乡镇社会经济文化实际情况结合,重点以市域乡村为规划对象,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乡村发展策略,预测乡村人口增长趋势,确定乡村产业布局,明确乡村生态、生产、生活发展目标。并以市域重要基础设施为依托,科学合理布局乡村基础设施规划,针对乡村实际情况,制订实事求是的规划措施,提出乡村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经表决,专家组认为,景洪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深度和内容不符合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导则与审查重点,规划内容不能满足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的指导性要求,没有充分体现多规合一的技术手段,规划方案缺乏系统性与可操作性。不能通过评审,建议重新编制规划。
评审专家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