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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景洪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13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修改景洪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的通知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给予审查景洪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的请示》(景建报〔2017〕117号)收悉。
2017年8月30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景洪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请督促设计单位认真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完善的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景洪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评审意见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附件
景洪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评审意见
2017年8月30日,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景洪市中心城区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方案评审会。州规委办公室、州住建局人防工程与信息指挥科、景洪市住建局以及设计单位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经过评审,专家组认为,规划依据人防工程规划规范和景洪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了中心城区人防工程的发展目标,制订了人口疏散区域、重点目标防护、人防警报设施、人防工程、结建民用建筑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开发、近期人防工程等规划,规划成果基本符合相关规划规范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使规划更趋完善,专家组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建议结合景洪市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近期人口规模,并调整相应的人防工程规模和布局;
二、建议调整嘎洒雨林防空片、曼飞龙防空片的防空设施规划,建议扩大医疗、防空专业队、人员掩蔽等人防设施服务半径,并调整规模和布局;
三、进一步论证疏散基地的选址和疏散方向,补充备用疏散方案,满足快速疏散、临时安置的规划要求;
四、补充人防工程与地下空间规划方案,进一步核实中心城区人防工程近期建设项目;
五、建议明确、完善人防工程规划的技术规定,提出人防工程的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
经表决,专家组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建议修改后上报审批。
评审专家组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