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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勐腊县关累镇总体规划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09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修改勐腊县关累镇总体规划的通知
勐腊县人民政府:
根据州人民政府对《勐腊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审批关累镇总体规划的请示》(腊政报〔2016〕49号)的要求。2017年2月15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景洪市时代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勐腊县关累镇总体规划》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请督促编制单位认真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完善的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勐腊县关累镇总体规划评审意见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附件
勐腊县关累镇城镇总体规划方案评审意见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于2017年2月15日在州住建局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勐腊县关累镇城镇总体规划评审会,州规委办、州发改委、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林业局、州旅游局、勐腊县住建局、关累镇人民政府、规划编制单位景洪市时代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受州规委办委托,专家组对关累镇城镇总体规划进行了评审。
与会领导及专家认为,关累镇总体规划方案城镇职能明确,规划结构体系完整,公共设施、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电信、绿化等市政基本设施基本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和编制规范。经专家组投票表决,原则同意通过总体规划方案评审,同时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城镇文化与景观不突出。建议结合自然地形,调整用地及道路网布局。营造民族特色浓郁、景观优美的山水城镇格局;
二、论证城镇人口的机械增长,建议重新测算集镇人口规模;
三、集镇中心区道路交通规划不合理。建议进一步优化调整道路网络布局,明确道路红线、河流蓝线、绿线的控制要求;
四、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规划衔接。规划用地比例不合理。建议调整商业用地面积;
五、重新核实居民用水量指标。明确集镇污水处理场的选址和规划用地,纳入总体规划。建议长远考虑垃圾处理设施用地;
六、补充集镇地质灾害防灾规划内容;
七、建议结合关累港及周边景区及公路条件,丰富完善集镇旅游发展规划;
八、依据自然保护区与各类生态保护区界线,核实、调整镇域功能分区规划范围。
建议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关累镇城镇总体规划评审专家组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