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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总体城市设计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09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修改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总体城市设计的通知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度假区二期总体城市设计审查的请示》(西旅度管报〔2016〕49号)收悉。2017年1月18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中社科(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总体城市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请督促编制单位认真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完善的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总体城市设计评审意见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9日
附件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于2017年1月18日组织召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总体城市设计》方案评审会。受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专家组对报审的方案进行了评审。州规委办公室、州住建局、州国土局、州文体广电局、西双版纳机场、州发改委、州旅发委、州水利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民政局、州商务局、州消防支队、市城投公司、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及规划编制单位中社科(北京)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领导及专家组认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二期总体城市设计》方案,以景洪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对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能够引导度假区二期城镇建设风貌。经专家组投票表决,原则同意通过总体城市设计方案评审,但同时应按照总体城市设计及城市设计导则编制深度和内容,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并符合当地传统建筑特色。
建议修改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审批。
评审专家组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