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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修改景洪市“四规合一”规划纲要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3-17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要求修改景洪市“四规合一”规划纲要的通知
景洪市人民政府:
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审查景洪市“四规合一”规划纲要的请示》(景政报〔2015〕186号)的批示。2016年1月29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景洪市“四规合一”规划纲要》方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请督促编制单位认真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对该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并将“四规合一”改为“多规合一”。修改完善的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报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景洪市“多规合一”规划纲要评审意见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14日
附件
景洪市“多规合一”规划纲要评审意见
《景洪市“多规合一”规划纲要》评审会于2016年1月29日,由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受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委托,专家组对报审的《景洪市“多规合一”规划纲要》进行了评审。州规委办公室、州住建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国土局、州环保局、州林业局、州水利局、州自然保护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景洪工业园区、景洪市人民政府、市住建局等单位领导,以及规划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人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领导及专家一致认为,《景洪市“多规合一”规划纲要》分析比较深入,统筹与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方法基本正确。明确了城市发展综合战略目标,提出了技术途径和统一措施,整合了空间管制体系、管理平台,制订了规划措施和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清单,近期规划衔接了“十三五”规划纲要。
经评审,原则同意通过其规划纲要方案评审,为使规划更趋完善,专家组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1.提高规划视野,与国家、云南省最新要求和思路相符合,按照《云南省县(市)域“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技术导则》调整完善和深入下阶段工作。符合《云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云南省沿边城镇群布局规划》等上位规划要求,进一步与景洪市各项规划协调,完善文本及图件资料,明确坐标体系和图纸比例,将“四规合一”改为“多规合一”。
2.加强资料收集和调研,进一步与各部门沟通衔接,收集、更新、完善规划基础资料。确定规划技术导向,明确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合理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深入研究各部门规划协调机制,协调各规划目标和期限。补充空间管制“三区”、“九线”的管理重点,落实相关依据。明确管理要求,科学调整划定生态控制线及建设用地增长边界。
3.规划应当与西双版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林地保护规划衔接,注重核心区资源的保护。进一步与生态旅游规划相结合,促进国家公园的建设和资源保护。与生态公益林规划相结合,完善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规划内容。
4.完善环境保护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内容,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总体规划的协调,明确生态环境承载容量、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补充村寨周边生态保护小区的规划保护措施。建议增加耕地保有量和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约束性指标。
5.充分考虑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村庄建设的实际需求,建议科学合理确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范围以及生态红线的控制比例,进一步完善核心指标体系。
6.补充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交通规划、中心城区及各乡镇、中心村“多规合一”规划及空间管制图件。
7.补充完善规划信息平台构建的基本内容。
评审专家组 组长: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