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
西建房函〔2022〕14号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26
西建房函〔2022〕14号
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岩温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的建议》(第7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一)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健全工作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 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于2022年2月27日印发《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持续规范全州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结合实施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行动,完善组织体系。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积极开展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定了工作流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工作指导文书,有效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到2022年6月底,全州977个住宅小区共成立业主委员会161个,物业管理委员会575个,部分小区采取连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为小区业主自主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奠定了基础。
(三)推进全州建立城镇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切入点,开展了景洪市建设小区、海诚嘉园小区“党建引领、老旧小区改造”示范点建设。形成了“党组织+业委会+物业+网格单位+社区”五方共治格局,合力构建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完成改造37个小区、2293户,今年计划实施78个小区、3072户、332栋、32.09万平方米。
(四)发挥基层触手作用,建立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面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矛盾纠纷的事项由街道(社区)进行分类,协调部门、单位进行处理,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投诉处置效能;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充实调解队伍力量,全州配备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3名,行政调解员77名,力争矛盾在小区内调解,纠纷在小区内化解,为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奠定了基础。2022年1-6月,共化解物业服务方面矛盾问题201件。
二、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监管
(一)开展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治理,制定《西双版纳州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西双版纳州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在我州从业的物业服务企业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20种乱收费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92家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的255个小区,发现问题142个,完成整改140个。同时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督促物业服务小区公开收费信息。
(二)强化前期物业招标管理,依法选聘前期物业企业。加强前期物业招标监管,前期物业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严格落实物业承接查验,严格物业综合验收制度,加强物业配套设施设备的验收管理,严格落实物业承接查验,杜绝项目“带病”交付。
(三)加强信息化监管,加强物业服务评价。通过省物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对99家物业服务企业219个项目进行管理,完善企业信息、服务项目信息、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对企业实施年度评价,不断完善物业监管评价,提高监管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州物业服务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物业服务整治。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监管,做好物业服务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合理核定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完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形成,促进物业服务健康发展。
(二)提升物业企业信用。通过信用管理“全覆盖”,建立基本信息、良好信息和不良信息,逐步实现物业信用管理“常态化”。将企业信用信息与业主选聘、前期物业招投标、行业从业、评先评优以及优惠政策支持等奖惩机制挂钩,使诚信经营、创新服务,提升品质成为行业主流。
(三)发挥党建引领机制的作用,完善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协调机制,引导业主行使好权利,履行好相应义务,积极支持和监督物业服务工作,自觉参加物业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子敏 13099636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