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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城函〔2022〕16号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26
西建城函〔2022〕16号
对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29号建议的答复
车晓英等4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城市旅居车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经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规范旅居车管理,各相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州文化和旅游部门指导企业开发了热带雨林亚洲象寻踪自驾旅游线、昆曼国际大通道自驾旅游线和绿三角茶文化自驾旅游线3条自驾旅游重点线路。
二是指导企业投资,先后建成了西双版纳曼迈桑康汽车旅游营地、龙脑香曼东汽车旅游营地、南腊河康养度假营地、勐远仙境帐篷旅游营地4个自驾车营地,有驻车营位198个。但由于距离、营地周边业态、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部分营地基本处于停业状态。
三是州公安部门制定印发的《全州公安交警部门推行10项便民利民措施实施方案》《全州交警部门关于施行外地籍入州车辆及驾驶人轻微交通违法首违不罚的工作方案》,推行“柔性执法”模式,对旅居车轻微交通违法实施警告教育处理,不对其实施罚款处罚。
四是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也采取宣传和劝导的方式,劝导旅居车服从当地城市管理,保障驻车场所市容环境卫生。同时加大旅居车驻车点环卫设施投放、加大保洁力度。一系列柔情执法服务的实施,给外来旅居车自驾游爱好者留下了较好印象,也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规划编制滞后。我州各县市都缺乏旅居车营地专项规划,而如果要启动规划编制,又很难对标早先已划定的土地利用规划。
二是管理依据不足。在实施旅居车管理过程中,目前主要依据的是《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由于旅居车问题是近期出现的新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初期,并没有对其如何管理进行具体的明确,所以管理中存在法律条款不适应的情况。
三是信息共享滞后。我州旅居车驻车场所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都比较滞后,城市(县城)建成区没有规划建设规范的停车场所。而周边村寨、景点、服务区等场所能提供房车停放的车位情况信息不清,无法为旅居车提供正确的引导,是造成城市旅居车无序停放的主要原因。
三、下步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的建议,为规范我州旅居车管理提出了很好地意见和建议,我们认真组织研学,为切实解决旅居车管理难题,我们将从以及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大对自驾房车规范管理的研究及政策的制定。我们将建议州级各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全国各地房车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提出科学合理的工作建议,督促指导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县市旅居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同时,认真调研分析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对于不适应现状管理需求的,尽快按照相关规定,报请修订完善,为下一步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按照《云南省汽车旅游营地建设工作方案》《汽车旅游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加快启动旅居车营地专项规划编制,推进高标准、服务设施一流的房车营地建设。
三是引入社会资本。继续鼓励和引导有意向的企业参与旅居车营地项目、自驾游、房车游等产品开发建设,鼓励现有景区景点、酒店、旅游综合体、社会停车场等增设旅居车驻车位,有效纾解城市(县城)公共区域旅居车驻车难的困境,为西双版纳旅游的发展增光添彩。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针对目前旅居车营地建设滞后、管理依据不健全的实际,督促指导各县市在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完善前,因地施策,加强对旅居车停放场所环境卫生监管,引导车辆使用人及时做好清理工作。同时加强驻车场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增加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消杀等频次,提升改造相关环卫设施设备,保障驻车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活动、微信公众号、电视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倡导文明驻车、爱护环境、服从管理。与文化旅游、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尽快摸清各县市范围内,具备为旅居车提供驻车条件的场所信息,并将摸排结果反馈各县市人民政府,为政府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摸排落实的信息尽快纳入“一部手机游云南”系统,搭建快速便捷的平台,方便游客入州第一时间知晓旅居车营地及旅居车停车场等信息,做好旅居车营地信息统计和宣传,有序引导,为房车提供优质的服务。
感谢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下步抓好旅居车管理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也希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
附件: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成颖 13578136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