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建设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27

西建办〔200860

西双版纳州建设局关于贯彻实施行政问责

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084号文)文件精神,确保行政问责办法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落实, 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为实施四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环境

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国务院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定的具体行动;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领导干部作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现实需要;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舆论和社会监督的具体体现;既是当前的紧迫工作,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任务。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执行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一是要将学习贯彻四项制度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组织本科室、单位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要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为契机,认真清理审批备案及服务项目,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为群众、为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实现将西双版纳建成投资创汇环境最好的地区的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四项制度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州建设局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崔云青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许艺,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志海担任,成员由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将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思路、措施及办法;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处理违反四项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州建设局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许艺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机关支部书记黄建华、办公室主任李志伟兼任,成员由胡琦、张菊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州建设局贯彻实施四项制度的具体工作和组织实施,推动工作开展;抓好四项制度在全局范围内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做好宣传报道;受理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的前期工作;强化督促检查,抓好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事项,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精心组织,确保四项制度的实施稳步推进

一是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主要责任人,要明确一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二是由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配合,对机关服务承诺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和其他需要承诺的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范围内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以及直接提供服务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服务范围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四项制度落实到位

为促进四项制度的有效贯彻落实,由办公室牵头,党支部配合,对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问效,逐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将实施四项制度的成效作为重要事项,纳入对全体干部职工年终评议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贯彻落实较好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四项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处分。

五、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四项制度实施工作措施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和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经验和动态,不断完善实施四项制度的工作措施,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局贯彻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贯彻落实工作的学习、借鉴与交流,指导面上的工作。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