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07


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依法治州年度工作要点和八五普法规划等工作,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2023年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理念思路、科学方法和实践成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住建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知识纳入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总体国家安全观五大要素”“五对关系”“五个统筹”“十个坚持等内容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

(二)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1.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般社会投资类审批时间从2022年的45个工作日压减至35个工作日内,政府投资类审批时间从5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内,压减率均超过20%,审批流程压减率预计最高达66%。二是按照一家牵头、部门配合、成果共享、结果互认要求,全面实施并联审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截至2023年底,全州在线审批1039个项目、2685个办理项。三是为全面提升水电气网报装服务效能,建设项目用水、用气、用电、用网报装服务流程从“3010”优化为“3001”,审批时限压减至0.35个工作日内,比2022年提升30%。四是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我局58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最多跑一次率、一门进驻率等考评指标完成率均达到100%,同比提升39.09%;即办件占比34%、已发布实施清单办结时限压缩率80.52%,开展政务服务体验事项数23件。五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现电子证照管理。资质类审批服务实现全程网办零跑动”“无纸化”“电子证照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核发工作,根据云南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数据,2023年全州共办理贰级总承包资质企业51家,其中初始申请16家,资质增项33家,资质升级2家。建筑业资质等级企业208家、654项(施工劳务资质有65家),其中,壹级资质和贰级资质企业68家、124项;工程监理企业7家、勘察资质企业2家、工程设计企业12家。持证注册监理工程师29人、一级注册建造师105人、二级注册建造师1470人。做好全州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州共有持有效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175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166家。做好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管理工作,全州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管理,施工许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工作。2023年州住建局纳入随机抽查计划19项,其中:部门随机抽查计划14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5项;动态调整入库执法人员31人。根据发改部门通报,今年以来,州住建局入库信用信息入库率、合规率均为100%

2.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创建,不断压实街道、城关镇属地工作责任,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治理力度,深入推动清爽行动。截至12月,全州共清理乱停乱放9650起,集中规范摩托车、自行车等3000余辆;全州共整治乱搭乱建677起;全州共整治乱堆乱放3732起;累计清理占道经营21452起;累计清理未经审批、设置不规范、有碍观瞻等问题广告牌、宣传挂画、布标、横幅等4941起,违规广3430起,焚烧垃圾7起。

3.加强住宅小区组织建设。一是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加强组织领导,州级层面成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党委,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均成立行业党委,不断加强和改善物业行业党的领导,增强基层党建引领提升发展能力和物业服务水平。13家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了党组织,其中已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物业服务企业6家,成立业主委员会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小区22个,成立业主委员会党建工作组的小区1个。二是指导业主委员会建设。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工作,制定党建引领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流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工作指导文书,开展相关法规政策指导和宣传,有效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立,截至12月底,全州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147个,成立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小区710个(含多个小区连片成立)。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协调机制。全面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建立社区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由街道(社区)对矛盾纠纷事项进行分类,协调部门、单位进行处理,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提高投诉处置效能;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充实调解队伍力量,全州配备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3名,行政调解员77名,为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奠定了基础。

(三)抓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知识纳入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基层组织学习计划。领导干部带头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理念思路、科学方法和实践成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住建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局党组组织学习9次,局机关党支部、质检站党支部共组织召开支委会24次、组织支部党员学习8次。二是年内两次邀请法律顾问解读《民法典》和开展以案释法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在工作微信和微信公众号上转载第8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海报及相关宣传内容,用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民法典》《宪法》等宣传视频。三是2023年发布典型住建领域案例6件,组织参加省州关于城市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规培训6次(含视频培训)。5人参加了执法证件网上考试并全部通过。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严格守法、依法用法、执法的法治意识。

(四)开展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普法宣传工作,提高物业公司、业主的权责认识,维护小区和谐稳定。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普法工作进企业、进小区、进工地履行好部门普法职责。

二、存在不足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上还需提升,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创新不强、实效不高。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是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和权威,严格遵守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始终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借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强国、三会一课、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业知识,自觉把工作融入到依法治国、依法治州的工作思路中,自觉执行中央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重要工作都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二是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知识纳入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基层组织学习计划。带头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吃透基本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理念思路、科学方法和实践成果。三是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住建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四、下步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能力,强化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运用能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

(二)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切实加强住建系统法规政策宣传普及通过以案释法、观看庭审视频等活动,使法治观念入脑入心,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深入推行依法行政。一是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全面进行法制审核,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落实三统一制度,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三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更好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为基本监管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加强住建领域事中事后监管。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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