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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人才聘用的公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18
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下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人才聘用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9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计划聘用紧缺岗位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聘用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品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三)应届毕业生指2017-2019年的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应届毕业生。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专业对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其它条件、招聘岗位、招聘数量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及地点 1.2019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到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巷9号)2楼办公室现场报名应聘。 2.应聘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专业面试。招聘工作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察。(由考官进行现场专业问答,并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专业面试结果,由领导小组按1:1择优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三)根据专业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考察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名单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告知本人。 (四)公示。在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州人社局、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为避免出现联系不上您的情况,请参加应聘的通知在应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停机和关机)。 (三)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人才聘用计划表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8日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人才聘用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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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 | ||||||||||
序号 | 聘用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计划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相关要求 | 备注 | ||
1 | 西双版纳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 监督员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学士) 及以上 |
给水排水工程 | 普通招生计划2017-2019年应届毕业生,少数民族,西双版纳州户籍或西双版纳州生源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