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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的批复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27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的批复
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3号公告的规定,同意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有效期一年,一年内未开发建设的,注销开发资质)。在有效期内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按建设部第77号令第七条规定办理。
二、西双版纳金版纳酒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证书编号:西建房证开暂字(2017)0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800218574779Q;法定代表人:林友伟;注册资本:肆仟柒佰伍拾壹万玖仟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住所:景洪市勐泐大道55号;联系电话:13988106551。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望你公司加强管理,确保各类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符合资质等级标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超越资质等级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
四、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核发的相关手续。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