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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3-07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公开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州级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坚持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二、竞争职位及工作职责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
主要工作职责:承担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教育和信访、综治工作。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城乡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三、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竞争职位的有关要求,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二)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作风正派;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必须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乡科级副职(含非领导职务),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竞争上岗:一是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未满的;二是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三是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选拔范围
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务员。
五、竞争上岗的方法程序
在局党组和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严格按照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竞职陈述、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职位。2014年3月7日(星期五),面向全州住建系统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及竞争上岗的办法程序等事项。
(二)公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参与竞争。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1、经所在工作单位初审同意盖章的《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职位报名表》1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11、2012、2013年度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人数与竞争职位比不低于2∶1,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取消本次竞争上岗。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至3月14日(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地点: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景洪市园林巷9号)
联系人:黄吉华; 联系电话:0691-2133125。
(三)资格审查。3月17日(星期一),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竞争上岗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州住建局机关及政务公开网公示。
(四)建立题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出15个题,分别装在15个密封袋组成题库。
(五)竞职陈述、回答问题、民主推荐。3月20日(星期四)上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听取竞争者竞职陈述、回答问题、开展民主推荐。
确定竞职陈述顺序。竞岗人员以抽签形式确定竞职陈述顺序。上一名竞争者在作竞职陈述、回答问题时,在其之后的竞争者应当回避,不得在场。
现场评委的组成办法。分别从评委组成人员中以抽签的形式抽取5名评委组成某一个竞岗人员的现场评委。
竞职陈述环节。竞争者对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近年工作实绩及所报岗位的工作思路及竞争优势等进行陈述(限时8分钟内,尽量脱稿)。
回答问题环节。该环节以两种形式进行,共回答3个问题。第一,由竞争者现场从题库中自行抽出2个问答题,交由会议主持人宣读题目后由竞争者回答;第二,由竞争者自行抽取评委组成员编号,由该编号的评委现场提出1个问题由竞争者回答。
评分办法。评委组成人员对竞争者的陈述、回答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进行10分制评分。评分结果以弃掉一个最高分和弃掉一个最低分的方法计算出平均分后现场公布竞争者的得分,该项分值权重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40%。
民主推荐环节。参加会议的干部职工根据竞争者陈述、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票分A、B、C票,其中:
1、A票为州住建局领导班子成员,权重占40%;
2、B票为州住建局副调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权重占30%;
3、C票为州住建局一般干部职工,权重占30%。
民主推荐总分权重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60%。
(六)组织考察。3月21日(星期五),由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竞职陈述成绩以及民主推荐结果,按选拔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选取竞争者总成绩排名前2名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州住建局机关及政务公开网公示。考察对象需填报《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个人有关情况报告书》。考察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
(七)决定任用。根据竞争者的竞职陈述、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竞争职位和拟任人选1:1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报州住建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对拟任人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人事部门审批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委组,负责本次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等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许艺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曾志海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德军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建玲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伟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建华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徐振科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建华副调研员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委组
评委主任:许艺
评委:曾志海、易德军、杨建玲、刘伟、黄建华、徐振科、刀秀英、邓会仙。
七、纪律与监督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要求进行,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要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提问问题、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
(三)评委组成员评分要客观公正,对竞争者是直系亲属或者有姻亲关系的应当提出回避;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得以请吃送礼、拉票等不正当手段参加竞争;
(四)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竞争上岗工作将在州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开展。
州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2146732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