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双版纳京九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试验室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2-29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西双版纳京九混凝土有限公司

预拌商品混凝土试验室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规定,西双版纳京九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混凝土专项试验室资质。经审核,该公司申请的资料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试验室标准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4121920141228

在公示期间,对所公示企业有意见的,可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或举报,我们将予以保密,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为了便于调查取证,以单位名称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称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监查电话:0691-2122015,传真:0691-2133125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