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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2年度申报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3-29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12年度申报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通知》及相关职称改革文件的精神,现将2012年度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建设环保行业各建筑工程、建筑施工管理、建筑安装、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房地产、装修装饰、工程检测、工程测量、工程造价、给排水、建筑电气和暖通、环保等专业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具备申报评审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时间。西双版纳州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中级、初级职务评审会定于2012年7月上旬召开,报送材料时间为2012年
各单位请按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按规定报送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改办(局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评审条件
(一)工程师评审条件:建设环保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15年,担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289号)文件要求执行,提供论文2篇,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二)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评审条件: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履职1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大专学历,履职技术员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中专学历,履职技术员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大专、中专学历,履职1年可申报评审技术员。
四、评审材料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助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
5、职称外语、计算机运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6、继续教育或培训(进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8、论文2篇。
(二)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一式两份,须贴近期小一寸照片;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技术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
5、论文1篇。
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齐全,填写内容要字迹工整,
表中各项目应尽量填写清楚完整,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填写业务自传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
五、申报评审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在资格评审表“自我鉴定”栏中最后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供资料、证件不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申报者提供的论文必须为个人撰写,不得抄袭,并应标注时间,若是与人合作完成的,应注明本人的作用(主要负责人还是一般参与者);未注明的,评审时只按一般参与者看待。
(二)流动人员和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并代理推荐申报事宜;人事档案在本单位的由单位审核签章申报评审。
(三)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外,其它需装订成册,并将《云南省2012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贴于申报材料袋封面,材料不齐或未装袋的,一律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改办联系。联系人:黄吉华
联系电话:0691—2133125 13578108097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