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25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11-11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来我州视察

廉租住房建设工作

20099月22日至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张学勤、规划处副处长翟波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处处长周葆华的陪同下,利用在昆明举办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规划及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相关政策及监督管理培训班的间隙,来我州视察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并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罕华兴关于西双版纳州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整体情况的汇报。

张副司长等一行对我州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云南省的住房保障工作无论从任务和工作上都是在前在全国前列的,而西双版纳州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又在云南省的前列,尤其对州委、州人民政府对廉租住房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给予了高度赞赏,对我州虽处在边疆地区,而且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能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做得如此出色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州在省内率先推出的“企业出地、政府出资、政企合作的运行模式”大加推崇。张副司长对我州廉租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

一、认识水平高。一是各级政府认识到位,将住房保障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民心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来抓,连续几年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向全州人民做出郑重承诺;二是领导高度重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时常深入一线督导协调,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解答,对推进工作缓慢的县市进行重点调研帮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平衡推进。

二、工作力度大。一是廉租住房建设工作起步早,2006年就开始建设,任务重、进度快、来势好,责任到位,发展平衡,成效明显;二是自加压力。2009年全国需建设保障性住房177万套,在各地都认为承担任务较重的情况下,我州新增2090套建设任务,与上级下达的计划任务接近1:1的比例;三是统筹兼顾。不仅把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只局限于地方政府,还将所辖农垦系统纳入保障范围,既消除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又实现了齐头并进、两头不误,和谐发展的目标。

三、政策落实的好。一是能够将中央和省下拨的资金及时下达。二是搭建了很好的融资平台。特别是州政府委托西双版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主体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解决地方配套资金的做法是值得肯定和推广。

四、创新意识强。一是把廉租住房建设和国有企业困难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结合起来,调动多方主体建设比政府一方建设更有效,为政府分忧,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实行政府给予政策优惠和部分投资补助与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资金合作建设、共有产权的模式,与目前国家推行的先租后售,强调分配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相一致。

五、配套政策及时出台。全州制定出台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意见、管理细则、考核办法等较多可操作性的文件,为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支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处处长周葆华也肯定了我州的做法,并嘱咐我们一定要好好运作,认真总结经验,好在全省进行推广。同时,对我州下一步廉租住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健全机构,建议成立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使工作全力推进;二是要高度重视廉租住房的管理,严格三审三保制度,加强对后续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探索和研究;三是要着力狠抓廉租住房建设项目管理的精细和规范,要找准建设节点,切实抓好进度,确保项目好中求快;四是要加大对县(市)各项目的调度和督查,确保全面平衡发展;五是要加大与财政、国土、规划、建设、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和配合,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各司其职、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圆满完成中央、省委交给我们的任务,真正把廉租住房工作做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实现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