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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被命名为2011年国家园林城镇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3-30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罕镇被命名为2011年国家园林城镇
2012年2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2011年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城镇,在此次命名的7个国家园林城镇中,景洪市勐罕镇榜上有名,这是我州继景洪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后,在生态州建设上的又一硕果。
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并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颁发奖牌。评审标准设计法规、管理制度、绿地规划、风貌保护等数十项指标。
为获得国家园林城镇称号,提升我州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园林乡镇,景洪市勐罕镇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城镇绿化美化,明确指导思想,成立专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清晰目标、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健全法规,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2010年,在充分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后,景洪市勐罕镇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2010年度国家园林城镇。经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勐罕镇成为我省2011年唯一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镇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