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3期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3-08

景洪市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

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打造景洪城市品牌,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景洪市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大力开展城市绿化美化,明确指导思想,成立专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清晰目标、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健全法规,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景洪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体系贬值,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3%,绿地率达到36.1%,人均公共绿地31.3平方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园绿地11.48平方米,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充分做好各项创建准备工作后,景洪市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2009年国家园林城市。200952022日,顺利通过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资格评定。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经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并进行公示后,201024正式命名景洪市为国家园林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