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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项目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1-13
行政执法项目
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
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建筑管理科)
2、施工许可证颁证(建筑管理科)
3、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建筑管理科)
4、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建筑管理科)
5、超限高层建筑工程设防审批申报(建筑管理科)
6、州外施工企业资质验证登记(建筑管理科)
7、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资质审查(建筑管理科)
8、安全报监(建筑管理科)
9、震损房屋拆除审查(建筑管理科)
10、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勘察设计科)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审批(住宅与房地产科)
1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核、审批(住宅与房地产科)
13、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审批(住宅与房地产科)
14、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住宅与房地产科)
15、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住宅与房地产科)
16、对申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进行初审、申报(标准定额科)
17、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资质年检(标准定额科)
18、对建设工程估算、概算、结算进行审查(标准定额科)
19、审核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20、审核商业活动(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二)行政处罚
1、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标准定额科)
2、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标准定额科)
3、停业、罚款(标准定额科)
4、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罚款、降级或撤职、降低级别或撤销风景名胜区命名、吊销《风景名胜区准营证》(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三)行政确认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调解(标准定额科)
四)其他行政执法事项
1、开展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备案工作(标准定额科)
2、管理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公布景洪地区建设材料《价格信息》(标准定额科)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