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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勐海县 “飞地经济”文旅投资后期扶持合作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3
西搬复〔2024〕21号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勐海县
“飞地经济”文旅投资后期扶持合作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勐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关于呈报审查〈勐海县“飞地经济”文旅投资移民后期扶持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搬报〔2024〕14号)已收悉,2024年12月20日,州搬迁安置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议,会同项目咨询、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勐海县“飞地经济”文旅投资移民后期扶持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形成评审意见。你单位已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勐海县“飞地经济”文旅投资移民后期扶持合作项目。项目完成后通过投资合作的方式获取固定收益,后期扶持资金获得增值,移民群体获得直接经济效益;通过项目的建设,可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可以提供就业岗位,进一步拓宽移民群众增收渠道。
二、项目建设性质
本项目属于投资合作项目,投资方每年收取固定收益,合作企业以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退还投资本金。
三、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为勐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0044.52万元万元,其中:拟申请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专项资金3041.65万元,3000万元用于投西双版纳南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的“雨林盛景”项目建设,41.65万元为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费用,企业自筹资金37044.52万元。
五、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投资合作项目,拟争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000万元投资至西双版纳南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实施的“雨林盛景”项目建设,合作期为5年,西双版纳南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勐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及勐海县裕民后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移民资产管理公司)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合作期内,收入按移民投资总额3000万元作为获得投资收益的计算基数,年平均净收益率为5.6%,具体为:前两年5%,后三年6%。合作期限满5年后的15个工作日内西双版纳南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最后一期收益金及本金3180万元。
合作期间,西双版纳南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西双版纳馨乐湾酒店5270.8㎡的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抵押,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馨乐湾酒店使用权评估价值为52116603元;并需及时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
六、工作要求。勐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和资金监管, 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请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