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窗口>>政务公开>>政府文件>>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景洪市 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督检查历年结余资金问题整改购置商铺项目的批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3
西搬复〔2024〕17号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景洪市
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督检查历年结余资金问题整改购置商铺项目的批复
景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关于呈报将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督检查历年结余资金问题整改购置商铺项目的请示》(景搬报〔2024〕113号)已收悉,经2024年12月9日州搬迁安置办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办将景洪市政府返还的2021年及以往年度移民后期扶持结存资金1000万元用于购置商铺。购置位于景洪市观澜大道西双十贰城观澜住宅区A幢1号商铺,房产建筑面积811.73㎡,购置费983.05万元,其他费 1.35 万元,预备费15.60万元,购置商铺的产权将属于景洪市嘎洒移民管理有限公司,受益移民1150人。
二、请你办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抓紧开展购置工作,同时开展好移民集体资产确权登记工作,完善资产经营管理手续,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移民群众收益。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