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窗口>>政务公开>>政府文件>>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景洪市中老铁路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投资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23
西搬复〔2024〕12号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景洪市中老铁路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投资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景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你办上报的《关于呈报审查〈景洪市中老铁路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投资合作项目〉的请示》(景搬报〔2024〕90号)已收悉,2024年8月23日,州搬迁安置办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议,会同项目咨询、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评审组对《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投资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形成评审意见。你单位已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投资合作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可以通过收取固定收益的方式,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产业发展,直接增加移民经济收入,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同时优化移民产业发展结构,创新高效后期扶持机制,增强经济发展动力,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项目建设性质
本项目属于投资合作项目,投资方每年收取固定收益,合作企业以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退还投资本金。
三、项目主管单位
本次项目主管单位为景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次项目总投资5306.36万元, 其中:投资资金5260万元,占总投资的99.13%;其他费用46.36万元,占总投资的0.87%。本次项目投资拟全部申请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
五、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投资合作项目,规划投资5260万元用于景洪市中老铁路勐龙240通道公铁联运冷链物流仓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不承担经营风险,每年收取固定收益(第一个五年预估为投入资金的5%,第二个五年为6%,第三个五年为7%)。
项目投资期届满时,双方再次商谈合作方式,签订合作协议。若不再继续合作,投资期届满当年收益分配日,景洪市国益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投资的5260万元本金及最后一期收益支付给景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双方完成合作。
合作期间,合作企业以资产作为抵押。目前以仓储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作为抵押,待项目建成后,以7#冷链仓储用房、8#冷链物流展示中心和9#标准生产厂房作为抵押,抵押物价值以资产评估为准。
六、工作要求。景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要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实施监管和资金监管, 确保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