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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景洪市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曼景罕村民小组道路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批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2-11
西搬复〔2024〕3号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景洪市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曼景罕村民小组道路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批复
景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根据你办上报的《关于呈报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建设项目省级验收的请示》(景搬报〔2022〕175号),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委托云南汇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组采取审阅档案、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与村小组干部座谈等方式,对景洪市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曼景罕村民小组道路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形成了《关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曼景罕村民小组道路工程项目的技术检查意见》(详见附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验收意见
《关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曼景罕村民小组道路工程项目的技术检查意见》(云汇发〔2023〕33号)中,验收结论为“不具备州级终验条件”。
二、相关意见
(一)请景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对照“不具备州级终验条件”,认真总结该项目实施情况,深入分析项目档案资料缺失原因,健全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于2024年3月底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请景洪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务必强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项目实施结束,应及时开展决算、审计、竣工验收和移交等工作;验收和移交工作原则在项目实施结束1年内完成。
附件:《关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洒镇曼景罕村委会曼景罕村民小组道路工程项目的技术检查意见》(云汇发〔2023〕33号)
西双版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