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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变更备案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15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 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变更备案
办事指南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二、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9月12日公安部第123号令发布,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29号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公安部令第139号修订)第八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第二十五条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安排预约考试;不需要考试的,一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受理条件: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申请材料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变更备案
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其他要求 |
1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纸质 |
1 |
|
2 |
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
纸质和电子 |
1 |
|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该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录入变更信息
送达方式:窗口自取或邮政寄递窗口
领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
八、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0691-2126770;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0691-2143599。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3号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导办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 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0691-2126837;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办公室0691-2148861;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691-2167010。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3号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楼政治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景德路13号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业务楼6楼601室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九、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3号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