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12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办事指南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二、设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10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发布,200451日施行。20071229日第一次修正,2011422日第二次修正)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430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405号发布,200451日施行)第十九条: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的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8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912日公安部第123号令发布,201311日起施行。2016129号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公安部令第139号修订)第十七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三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五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受理条件: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应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因年龄、身高等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可以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大型客车和牵引车,或者同时申请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最高准驾车型考试科目一后,分别按照两种准驾车型各自的规定考试科目三。

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申请材料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其他要求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纸质

1

 

2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纸质和电子

1

 

3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纸质

1

 

4

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纸质

1

 

5

《军车驾驶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纸质

1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1

驾驶证工本费

标准:10/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1号)

2

驾驶许可考试费

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费(科目一):汽车(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摩托车6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50元;摩托车未使用微机无纸化考试的20元; 机动车场地驾驶考试费(科目二):汽车(含轮式自行机械车)使用红外线桩考仪的240元;摩托车8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100元; 机动车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费(科目三) :汽车(含轮式自行机械车),包括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场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270元;摩托车14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150元。 驾驶许可考试各科目考试不及格者,允许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申请重新考试的,按相应的收费标准及规定执行,即重新交费考试,仍实行考一补一的规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61010号)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机动车驾驶证

送达方式:窗口自取或邮政寄递窗口

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

八、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0691-2126770;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0691-2143599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3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导办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

投诉电话: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0691-2126837;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办公室0691-2148861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691-2167010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么龙路3号交警支队办公楼三楼政治处;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景德路13号州公安局业务楼6601室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九、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