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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5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办事指南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83项;《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06年12月4日商务部令第23号)(确认是否修改)第六条。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 :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内容。
四、申请材料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其他要求 |
1 |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批准确认文件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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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纸质和电子 |
2 |
|
3 |
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同意申请人投标和竞买的预核准文件及国土资源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文件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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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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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交与年度检查合格的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及该批发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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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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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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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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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建设规划确认文件或项目预核准文件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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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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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船舶所有权证明、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满足水域管理部门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水域监管部门签署的《加油船经营条件审核意见书》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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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环保部门核发的油库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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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油站建设竣工验收材料(登记表)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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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申请表》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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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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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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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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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或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
纸质和电子 |
2 |
|
19 |
企业出具的申请文件 |
纸质和电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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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送达方式: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可到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领限。
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 心综合接件窗口
八、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商务局0691-2134049。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混路17号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投诉电话: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691-2128786;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办公室0691-2120042。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67号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混路17号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九、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