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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6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一)根据《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条规定和国务院侨办《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执行;(二)归侨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的;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在中国的落户手续的。(三)侨眷是指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华侨、归侨由法定扶养手续或者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认定范围同(二)。
四、审批条件
州(市)、县(市、区)
五、申请材料
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其他要求 |
1 |
云南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申请表 |
纸质 |
1 |
|
六、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介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七、是否收费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归侨侨眷认定证明。
送达方式:现场。
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九、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0691-2122709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投诉电话: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机关纪检监察组0691-2197279。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十、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