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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04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州地方民航发展局、西双版纳州地方铁路发展局)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年11月22日经第36次交通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1年10月9日经第11次交通运输部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1号公布;《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交通运输部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24项。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项目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2.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并经审批同意;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计;4.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5.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6.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
四、申请材料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其他要求 |
1 |
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申请书 |
电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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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通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 |
电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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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
电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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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
电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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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
电子 |
1 |
|
6 |
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
电子 |
1 |
|
7 |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
电子 |
1 |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施工许可申请书(签署意见并加盖许可机关印章)。
送达方式: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
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八、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法规和安全监管科0691-2121591。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交通巷1号西双版纳州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691-2196286。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园林巷9号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九、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