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8-18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服务对象:社会组织法人

受理条件:(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申请材料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其他要求

1

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纸质、电子

2

 

2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章程或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纸质、电子

2

3

申请报告

纸质、电子

2

4

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事业发展情况或非营利活动的材料

纸质、电子

2

5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纸质、电子

2

 

6

上一年度的工资薪金情况专项报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员整体平均工资薪金水平、工资福利占总支出比例、重要人员工资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资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员)

纸质、电子

2

 

7

上一年度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公益活动和非营利活动的明细情况1

纸质、电子

2

 

8

非营利组织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纸质、电子

2

 

 

、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1.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19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2.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19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3.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19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送达方式:文件印发后,由税务部门通过相关程序送达企业。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州税务局所得税科0691-2135256西双版纳州财政局税政科 0691-2227210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67西双版纳州财政局税政科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投诉电话:中共国家税务总局西双版纳州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  0691-2123519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0691-2128769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67号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

九、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