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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8-04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1996年5月15日修正,2009年6月27日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施行)第八条。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服务对象: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无
四、申请材料
无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此项目不收任何取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表彰和奖励。
送达方式:到统计局接受表彰和奖励。
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八、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办公室 0691-2580616。
咨询地址:云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安全巷2号西双版纳州统计局。0691-2295504;西双版纳州统计执法支队0691-2199910。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园林巷9号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九、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