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8-04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统计局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128日主席令第九号,1996515日修正,2009627日修订,自201011日施行)第八条。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此项目不收任何取费用

、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表彰和奖励

送达方式:到统计局接受表彰和奖励

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统计局办公室 0691-2580616

  咨询地址:云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安全巷2号西双版纳州统计局0691-2295504;西双版纳州统计执法支队0691-2199910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园林巷9州纪委州监委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

、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