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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客货车实习期满教育考试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18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二、设立依据
1.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9月12日公安部第123号令发布,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29号公安部部长办公会通过,公安部令第139号修订)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规范性文件: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公交管〔2016〕136号)第四十二条:对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实习期结束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七日内通知其在三十日内参加教育考试;对申请教育考试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当日安排教育考试。实习期结束后未参加教育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实习期结束后驾驶人首次审验时安排教育考试。第二十五条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安排预约考试;不需要考试的,一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受理条件:对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实习期结束后,车辆管理所应在七日内通知其在三十日内参加教育考试;对申请教育考试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在当日安排教育考试。实习期结束后未参加教育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实习期结束后驾驶人首次审验时安排教育考试。
服务对象:自然人
四、申请材料
大中型客货车实习期满教育考试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其他要求 |
1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
纸质 |
1 |
|
2 |
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
纸质 |
1 |
|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该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签注机动车驾驶证
送达方式:窗口自取或邮政寄递窗口
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
八、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0691-2126770;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0691-2143599。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3号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导办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
投诉电话: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0691-2126837;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办公室0691-2148861;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691-2167010。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么龙路3号交警支队办公楼三楼政治处;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景德路13号州公安局业务楼6楼601室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九、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区窗口.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