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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03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办事指南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年7月5日主席令第七十号,2015年4月24日修改)第十一条;《拍卖管理办法》(2004年12月2日商务部令第24号,商务部令2015年第2号修订)第十三条。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云南省境内法人企业
四、申请材料
从事拍卖业务许可 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份数 |
其他要求 |
1 |
申请书 |
纸质和电子 |
1 |
|
2 |
公司章程 |
纸质和电子 |
1 |
|
3 |
拍卖业务规则 |
纸质和电子 |
1 |
|
4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纸质和电子 |
1 |
|
5 |
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 |
纸质和电子 |
1 |
|
6 |
固定办公场所书面告知承诺 |
纸质和电子 |
1 |
|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六、是否收费
此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送达方式:制作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人工作日内,《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或申请人直接到州市商务部门领取。
窗口领取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八、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商务局0691-2134049。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混路17号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投诉电话: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691-2128786;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办公室0691-2120042。
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泐大道67号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混路17号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九、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
地 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2路公交车即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方式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