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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25
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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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西公共资源联席办便签〔2023〕10号 |
来 源 |
西双版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3年4月24日 |
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减免投标保证金
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交易市场主体: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潜在投标人负担,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不断优化提升我州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现就西双版纳州减免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降低投标保证金限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七部委第30号令发布,2013年九部委第23号令修订),针对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的规定,降低投标保证金限额,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投标保证金调整为最高不超过四十万元人民币。
二、鼓励招标人少收、不收投标保证金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对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鼓励招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优惠待遇。
三、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代章)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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