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编制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度假区景帕杭路2,邮编:666100,联系电话:0691214481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全州“一盘棋”工作部署以及“精简、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宗旨,聚焦企业和群众全生命周期办事需求,主动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全年聚焦政策发布解读、“一件事”集成服务、办事指南、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满意度和公信力,全力打造具有西双版纳特色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持续做好信息发布。2025年,局门户网站发布、更新政务信息112条,其中工作动态63条、办件统计27条、政策文件等22条。管理好政务新媒体“西双版纳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更新动态258条,总关注用户数2.4万人,答复110余条有效私信留言。二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工作要求,报请政府印发政策性文件均同步报送解读材料。

积极在门户网站专栏和政务新媒体上转载发布最新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方面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制作“退休‘一件事’小知识”政策宣传视频,“州内通办”事项办理宣传海报。三是及时公开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及时公开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办件量、政务服务“好差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信息。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预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多渠道发出政务声音。参加“西双版纳热线”直播节目1次,参加“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1次,回应听众与网友关切,社会反响良好,提升了政策知晓度与到达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主动公布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线上线下渠道,明确受理范围和程序,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5年,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定期公开州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情况,实时动态调整主动公开内容和办事指南,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修改完善《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发布制度》《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保密工作制度》《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严把公开信息审查关,做到“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管理,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清理各栏目超过时效性的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修改不规范及敏感表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水平。2025年,开发建设了“AI政务服务智能客服”——小玉,搭载于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政务服务”,覆盖州、县、乡三级全量政务服务事项及惠企政策,能够通过语义解析实时调用知识库,生成准确、详实的答复,办事群众、企业可通过手机快速、精准解答群众关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直观展现了智能化政务响应机制。三是提高群众诉求办结率。2025年,共收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推送件共11件,已全部按时办结,诉求按时办结率100%,切实保障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全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1次,全面加强规划指导,确保公开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机构和责任,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全程留痕、可追溯。三是推动多元监督。线上线下多渠道公开办事指南、业务统计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形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倾向,未能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的内在组成部分。二是政策解读简洁性、趣味性不足,群众理解度不高,传播效能有待加强。三是内容发布审查还不够严谨,仍存在发布后需撤回修正情况。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常态更新工作,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政务服务事项等各类信息均能按时、准确完成更新,杜绝信息逾期现象,保障公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

二是强化解读联动,严格执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工作机制,创新多元化政策解读方式,探索视频解读、音频解读、政策宣讲等新方式,将政策内容以更加生动和易于理解的形式传递给公众。

三是严格发布审核,确保公开质量,加强保密审查与内容规范性审核,确保所有拟公开信息内容合法、表述规范、数据准确,有效防范内容瑕疵与敏感信息泄露风险,全面提升公开信息的权威性、严谨性与安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