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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坐班制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5-08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领导坐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州政务服务中心与部门和窗口单位工作的紧密联系,确保政务中心工作的有序运转,便于领导了解、掌握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工作情况,了解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熟悉基层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办事效率,政务服务中心积极推行领导进一线坐班制度,以切实转变干部的工作作风,深化服务意识,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 第二条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班子成员根据个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每周到大厅窗口坐班不得少于2次,每月累计不得少于8次,以便了解窗口工作情况。 第三条 坐班领导要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解决窗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 要及时掌握并督查指导部门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中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解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出现的情况向部门单位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领导坐班不得流于形式,不能找借口拖延或不执行坐班制度。 第六条 领导坐班时应佩戴工作牌。 第七条 领导到政务中心坐班实行登记制。领导到政务大厅坐班须认真填写《领导坐班情况登记表》,坐班情况以《登记表》为准,每半年通报一次。 第八条 本制度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自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