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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及回应机制
来源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10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7〕1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西政办函〔2022〕49号)和《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及回应机制的通知》(西竞争审办发〔2023〕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落实,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现结合实际,制定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及回应机制。
一、接收方式。投诉举报统一由公平竞争审查小组办公室接收;投诉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渠道;收到投诉举报及时核实处理。
二、受理的范围。本部门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含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起草过程中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行为。匿名、假名、无联系方式、无事实证据的举报可以不受理。
三、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
收到投诉举报后,按照“谁制定、谁负责、谁处理、谁回应”的原则,及时转至政策措施的制定科室办理;相关责任科室应当及时核实并作出书面处理意见,报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小组办公室。依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7〕114号)相关规定进行复核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实名投诉人或举报人。如发生被投诉举报人拒绝配合做好投诉举报回应情况的或不按规定的时限反馈书面意见的行为。负责科将投诉举报内容移交到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一)投诉举报电话:0691-2144819
(二)投诉举报电子邮箱:bnzwjggk@126.com
(三)门户网站:http://www.xsbn.gov.cn
(四)投诉地址:西双版纳度假区景帕杭路2号(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4室)
(五)投诉部门: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