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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2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关于对政协西双版纳州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99号提案(关于在周边国家设立西双版纳州商务代办处的建议)的答复(西商经〔2016〕291号)
来源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4-19
(B类)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第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99号提案的答复
冯兆昌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在周边国家设立西双版纳州商务代办处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驻外商务代表处是我省对外开放和外经贸服务的常设机构。2010年,在云南省商务厅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积极推动下,云南省委第81次常委会和省政府第43次常务会做出重要决定:“在东南亚、南亚及云南省对外投资合作的重点国家依托企业逐步设立商务代表机构,加快云南省走出去步伐,全面推进云南省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按照“突出重点、逐步拓展、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和 “政府监管、依托企业、资源整合、发挥优势”的原则,逐步选择与云南省经贸合作日趋紧密、区域辐射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广阔的国家和地区,选择已在所在国开展重大投资合作项目的云南省企业作为依托设立驻境外商务代表处。2010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依托云南建工集团设立了老挝商务代表处;依托云南联合外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了缅甸和越南代表处。截至2015年10月,省委省政府批示设立代表处的国家和地区数量已达到21个。
为规范驻外商务代表处的发展,2012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境外商务代表处管理办法》(云商经〔2012〕111号)。根据代表处管理办法:“积极协调推进我省企业在驻在国(地区)开展经贸活动,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经贸合作项目进行日常协调和跟踪服务,对我省在外投资合作和贸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我省在缅北、老北替代种植项目、为我省企业开展外经贸合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协助我省在外企业加强对驻外人员、劳务人员的管理)等,树立我省企业在外的良好形象”是驻外商务代表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
中国驻老挝琅勃拉邦总领馆于2013年12月25日正式开馆。总领馆领区范围包括老挝北部琅勃拉邦省、丰沙里省、乌多姆赛省、南塔省、波乔省和华潘省。领区已涵盖我州在老北开展境外罂粟替代种植的企业项目区域。州商务局原口岸科科长农翠姣现在领馆工作,这对我们开展有关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西双版纳州从2011年起,先后与老挝南塔、丰沙里、乌多姆赛、琅勃拉邦等省工业与贸易厅签署商务合作备忘录,建立了商务合作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商务工作合作会议,双方在互利共赢的原则下,加强交流与合作,互相通报政策、信息,共同推动口岸、通道、通关便利化发展。对日常经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信息的交流与协商解决。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商务合作机制,对推动全州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云南省境外罂粟替代种植发展行业协会也依托西双版纳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在老挝乌多姆赛省设立了办事处。处理协会会员单位咨询服务等日常事务。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云南驻境外商务代表处和省替代协会老挝乌多姆赛省孟赛办事处已发挥了“窗口、协调、桥梁、服务”等综合职能和作用,已经涵盖了商务代办处应具备的基本功能。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创新思路、创新举措,提高为“全州‘走出去’企业协调境外有关事宜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工作”能力。在条件成熟时,适时报请州人民政府设立西双版纳境外商务代办处。
感谢您对全州商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2016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志刚 0691-2141955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