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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10
对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玉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曼燕村提升改造大型牲畜交易中心项目的建议》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为切实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州商务局印发了《2024年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清单(商务部分)》,结合各科室职能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对主办、协办的建议和提案指定主要负责科室和配合科室,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主办案件办理工作和主动对接主办单位做好协办意见的函告及配合办理工作。 (二)认真开展专题研究。为切实做好西双版纳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关于帮助曼燕村提升改造大型牲畜交易中心项目的建议》办理工作,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认真研判,同时要求勐海县商务局核实曼燕村提升改造大型牲畜交易中心项目情况、建设用地、投资金额等情况,详细了解项目存在的问题,讨论形成答复并征求了协办单位意见。 (三)及时和协办单位沟通。因建议涉及项目立项以及资金支持等工作,州商务局及时和协办单位沟通,州发展和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协办单位均重视该建议的答复工作,按时形成协办意见,并及时反馈答复意见。 二、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给予项目立项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1.经了解,曼燕村拟建设的大型牲畜交易中心占地约 23 亩(含村集体和村小组建设用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拟规划为两个板块,分别为小型集贸市场、大型牲畜交易市场,投入约500万元。目前该项目未在勐海县发展改革局立项,也未提交相关备案立项申请。根据职能职责,我们将督促勐海县发展改革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和曼燕村委会沟通,明确该项目投资主体,按照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给予立项支持。立项需要的资料:(1)用地预审;(2)环评意见;(3)立项请示;(4)可研报告;(5)招标方式申请表,具体细节可与勐海县发展改革局对接。2.根据《云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精神,慎用交易中心(由国务院、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批复设立的交易场所或云南省人民政府保留的交易场所方可使用),该项目申请立项和日常宣传时需修改名称,避免使用交易中心字样。3.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应在村庄建设边界内且符合“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科学合理进行选址。4.建设项目报批应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报批,不得违法占用耕地,不得未批先建,不得违法动工。 二是关于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1.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三十三、商贸服务业”第1项之规定,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建设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州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国家、省产业发展方向和资金支持方向,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按照内贸项目实行储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州商务局将立足工作职责,在项目合法合规并完成验收竣工的前提条件下,积极向上级争取事后奖补。州财政局在项目立项和各类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申报上级项目资金支持。2.县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以招商引资或合作合资方式引进企业入驻解决项目建设资金、规范运营管理。 感谢您对我州产业发展项目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