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供销社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邮政局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26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供销社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邮政局

关于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供销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7号)精神,商务部决定从2005年起在全国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试点区域内建设25万家“农家店”。我省经商务部核准开展试点的有昆明市宜良县等28个县由玉溪市百信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等50家企业实施。整个工程涉及全省378个乡(镇)3224个行政村,1030万人口,计划用三年时间,建设农村配送中心100个,“农家店”3600个。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非常重视,为更好地落实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实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重要性的认识。

    由于历史原因和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省农村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农村市场监管工作薄弱,农民买难卖难问题较为突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商品问题突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改变农村消费不方便、消费不安全、消费不实惠的现状,建立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将连锁经营、物资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扩大到农村市场,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十分必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有利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方便农民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政府服务于“三农”的具体表现。对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提高农村流通的商品质量,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市场建设健康发展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 建立协调机制,发挥职能优势,加快 “万村千乡”

    市场工程建设的进度。

    为积极稳步推进我省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云南省

    商务厅、云南省供销社、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邮政局共同建立我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联席和协调机制,指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各州市要建立由商务、供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邮政四家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自发挥职能优势,共同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优惠条件和便利服务,为企业开拓农村市场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快推进我省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

    1、全省各级供销社系统积极配合商务部门认真做好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把“专业服务社、综合服务社、农产品流通协会”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尤其把综合服务社和“农家店” 建设融为一体,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同步推进。

    2、充分利用供销社系统现有的农村市场网络体系,将现有的经营网络按《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标准,改造和提升为“农家店”或“农资店”和综合服务社。在有条件的地方,要实现日用工业品、农资商品的计算机管理,并发挥供销社服务网络到乡、村的优势,以此为平台,做到工业品、农资商品下乡,农产品进城,使农民得到实惠,增加收入。

    3、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管理“两网”建设工作,就是要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看病难、买药难、药价高的突出问题。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辖区内 “两网”建设工作的实际,抓住有利时机,使药品专柜进入“农家店”,同时要对专柜经营人员提供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药学基础常识及相关管理规定的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药品专柜在“农家店”稳定发展,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

    4、全省各级邮政部门的邮政“三农”服务网点建设工作要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多种形式将现有邮政农村服务网点及分支机构按《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的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把“三农”服务点改造和提升为“农家店”或“农资店”;发挥邮政渠道的运输和配送优势,启动“邮政物流连锁配送业务信息系统”,建立起农村市场经营和管理信息平台,搭建城乡之间便捷高效优质的产品流通渠道。

    5、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流通企业,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搭建为“一网多用”的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企业采取自办、定点供货、联营等多种形式做好“农家店”建设,大力推进“农家店”实行统一配送和连锁经营,确保商品的供应和安全质量。

    三、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

    各州市要加大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和推广好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发展。为我省农村商品流通、扩大消费、服务农民做出新的贡献。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供销社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邮政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