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6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常消毒”公示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16

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常消毒”公示的通知


各县市商务局:

根据《云南省卫生建委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常消毒”公示的函》《西双版纳州卫生建委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常消毒”公示的函》的要求,为深入推进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覆盖行动,落实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省级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行动组办公室设计了“常消毒”公示模板,要求在全省各类公共场所推广使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转发,请各县市商务局,严格按照要求负责将模板印送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场所,并督促场所经营管理者悬挂“常消毒”公示栏。各场所经营管理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经久耐用、防潮防霉的材质制作“常消毒”公示栏。

公示栏参考尺寸:版本一为1.3m*0.9m;版本二为0.6m*0.9m。在确保公示内容符合各类证照、文书标准尺寸的前提下,公示栏尺寸可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公示栏颜色、内容、布局等不可擅自更改。版本一适用于商场等场所。版本二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场所。公示栏应悬挂在场所醒目位置,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干净整洁,不可遮挡、涂抹。内容有变更或有脏污的,应及时更换。

公示栏GDR格式的模板矢量图请到新浪邮箱的星标邮件中自行下载,邮箱地址:ggcscxd@sina.com,登录密码:ggcs123.公示栏中的二维码另行下发。

 

附件:1.2020091401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常消毒”公示的通知-附件.PDF 

2. 2020091402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常消毒”公示的通知-附件.PDF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2020年9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霞  2565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