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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转发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务系统简政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6-05
西商发〔2017〕57号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转发云南省商务厅
关于开展商务系统简政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商务局、局内各科室:
现将《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务系统”简政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商发〔2017〕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开展好有关“证明材料”等的清理整改和规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报送材料内容
各县市商务局、局内各科室填报的证明材料分为精简取消和保留实施两类。
(一)精简取消
1.精简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见文件附件1);
2.精简对外开具(核发)的证明材料(见文件附件2)。
(二)保留实施
1.保留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见文件附件3);
2.保留对外开具(核发、设定)的证明材料(见文件附件4)。
(以上文件要求的附件表格可到省商务厅网站下载)
二、报送时间和报送方式
(一)各县市商务局、局内各科室于6月8日前将以上需报送材料报我局信息法规科并组织初审。
(二)文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邮箱:内网:甘霖;395056127@qq.com
附件: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商务系统”简政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甘霖 2134049 传真:2144220)
(此件公开)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