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1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国办发〔201322号)的要求,国家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自20138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及商务部门的有“装船证费”和“手工制品证书费”等2项。(供稿:信息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