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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集贸市场签订《猪肉(鲜肉)管理责任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9-06
2011年8月30日,西双版纳州集贸市场服务中心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对猪肉市场的监督,落实猪肉市场准入制度。同时为防止不合格的猪肉上市,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集贸市场服务中心在三楼大会议室对集贸市场猪肉鲜肉经营户召开会议,并邀请州工商直属分局领导、生猪屠宰厂负责人共同参加会议。会议内容着重对市场开办者与猪肉鲜肉经营者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猪肉鲜肉管理责任书,要求市场各经营户向市场开办方签订猪肉鲜肉管理责任书62份。同时,在州工商直属分局及州集贸市场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集贸市场内的猪肉经营户向广大消费者承诺、已签订“放心肉工程”诚信承诺书62份。(供稿:州集贸市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