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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亮剑”工作取得实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4-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温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亮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及时制定《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亮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结合我州实际,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公安机关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厅和州专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明确工作重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2月上旬,查处案件4起,涉案金额达11.08万元。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县、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出动警力1562人次,车辆400台次,清查重点地区370次。同时,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交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组织辖区派出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村入户,大力宣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宣传“打假防假”常识、以及制假贩假的社会危害和法律后果,不断提高企业、群众“打假”维权意识,把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企业、村寨,全力营造全民关心、参与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打击整治
为确保打击整治效果,各县、市公安机关加强与工商、农林、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把工作重心放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违法犯罪上,积极组织对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和案件高发地等重点地区及文化娱乐、烟草、农业、药品、食品等重点领域的清理排查。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经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亮剑”行动,认真组织人员收集、排查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情报线索,同时加大对本地网站、论坛、博客等清理整顿力度。截至2011年2月21日,共巡查检查网站、论坛、博客63家,检查网吧61家。
2月1日上午10时30分,景洪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在西双版纳金棕榈酒店大综合楼地矿珠宝店内卷烟销售点查获各类品牌假烟及非专卖品卷烟66条零7包,价值人民币26817元。
2月4日,又在景洪市花卉园、曼厅、曼景法、总佛寺的旅游景点和油乡宾馆小市场,查获7户无证户非法销售的各类品牌卷烟和雪茄烟共计347盒,价值人民币61956元。目前案件已移交景洪市烟草专卖局进行处理。
2月12日上午11时,勐腊经侦大队民警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节日期间卷烟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中在位于勐腊县勐仑镇城子村委会曼仑村向郭开跃所经营的勐仑开跃小卖部和仓库依法进行检查时,当场在其堆放货物的仓库内查获各种品牌的非法卷烟194条, 价值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