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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景洪城区私屠滥宰治理工作
来源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5-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江书记、刀州长关于坚决查处景洪城区私屠滥宰现象的批示要求,2011年5月18日,李江虹副州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景洪城区私屠滥宰整治工作,景洪市政府、州商务局、州工商局、州监察局、州公安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食安委办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并汇报了私屠滥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李江虹副州长指出,虽然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开展了私屠滥宰整治行动,私屠滥宰现象有所减少,对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没有达到标本兼治的作用,尚未形成长效机制,猪肉卫生和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政府的对外形象,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切实打击私屠滥宰现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生猪屠宰、市场流通管理的重要性、复杂性,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不断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治理私屠滥宰现象,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开展州市联合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从6月起,由州商务局牵头组织,州市相关部门参加,在景洪城区,围绕私屠、私卖、私买三个重要环节,分任务、分片区地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大规模私屠滥宰州市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每个环节至少要开展1-2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由州商务局于5月底前制定出台。二是景洪市政府作为景洪城区生猪屠宰工作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围绕各环节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抓好辖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职责,在各自管辖的领域内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建立生猪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在5月底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报州政府,逐步建立生猪屠宰管理长效机制。一是由州市商务部门牵头制定农集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方案,规范摊位收费标准,合理降低摊位收费。二是由州工商局制定农集贸市场、超市肉品经营者规范管理方案,确保经营户诚信经营,不销售私宰肉、注水肉、无检疫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猪肉。三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门制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各类集体食堂购买猪肉的规范管理办法,实行“一次性死亡法”,确保所使用的猪肉产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四是由州商务局提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方案,对举报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肉、病猪肉的人,给予一定奖励。五是由宣传部门制定宣传方案,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生猪屠宰管理、私屠滥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期间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对不诚信的经营户进行曝光,教导群众不购买注水肉、病猪肉,对分辨注水内、病猪肉的方法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六是州公安局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配合,出动警力支持专项整治行动,震慑不法分子。(供稿:市场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