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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庆、春节将至,这份餐饮食品消费提醒请收好
来源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19
2024年州庆、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与身心健康,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此提醒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确保饮食安全。
餐饮服务经营要做到:
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1.采购源头严控制。从合法、稳定渠道采购食品原料,查验、索取并留存供应商相关证照,以及食品检验、检疫等合格证明、购物凭证或清单。不得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不得使用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无小作坊备案登记的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酒水进入聚餐场所。
2.接待能力严评估。根据自身容纳能力和供应水平“量力而行”承接宴会、年会、年夜饭订单,充分做好人员安排和食材供应保障,避免超负荷运转带来经营和食品安全风险。
3.健康管理严要求。从业人员需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禁止发烧、咳嗽、腹泻等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上岗,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规范洗手、消毒,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4.工艺流程严规范。不得超范围加工制作食品,加工过程做到烧熟煮透。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要及时清洗、严格消毒,防止生熟混用、交叉污染。宴席聚餐人数超过100人的,应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留样品种要齐全,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
5.明码标价严执行。菜品价格、份量应在点餐时告知消费者,不得有隐瞒、欺骗、诱导等行为。同时提倡适量点餐,文明用餐,防止餐饮浪费。
消费者就餐请牢记:
1.用餐场所注意选。外出就餐时,选择证照齐全、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的餐饮单位。注意查看餐饮单位相关证照和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情况。
2.价格分量要问清。点餐时注意问清楚菜品的价格、份量,明明白白消费;就餐后注意保留票据票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3.网上订餐莫大意。选择在网络上公示有效证照、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店面和菜品真实信息等内容的餐饮单位,尽量不订购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4.高风险品种谨慎食。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四季豆、野生菌(冷冻、干制)等高风险食品,慎饮自制泡酒及散装白酒、预防误食醇基燃料中毒,禁止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禁
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注意辨识食物的颜色外观
和组织形态是否异常、是否有异物和异味、是否变质。
5.家庭聚餐要科学。选购、选用合格、新鲜的食物原料;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应冷藏,在冰箱内同时存放生、熟食品的,应按上熟下生方式存放;加工、贮存食物要做到生熟分开,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加热后食用。不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6.农村集体聚餐要按规定及时向辖区村、社区备案,聘请身体健康、具备食品安全常识的厨师加工制作,并做好留样。
抵制餐饮浪费共参与:
树立正确消费观,根据就餐人员数量合理点餐、备餐,根据实际需求适量取食、餐后打包,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聚餐使用公筷、公勺,鼓励分餐制,避免交叉污染。
消费纠纷“一键投诉”:
消费者在餐饮单位消费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出现消费纠纷或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诊。
祝广大群众节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