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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州集贸市场清除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03-02
各经营户、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限制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实施意见》。西双版纳州工商局直属分局及西双版纳州集贸市场服务中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09年1月1日起,州集贸市场内一律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切塑料购物袋(包括厚度小于和大于0.025毫米的全部塑料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文件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限制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实施意见》。西双版纳州工商局直属分局及西双版纳州集贸市场服务中心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09年1月1日起,州集贸市场内一律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切塑料购物袋(包括厚度小于和大于0.025毫米的全部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