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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23)
来源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8-09
西双版纳州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行政许可
办事指南
一、实施机关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二、设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发〔2020〕13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商规﹝2022﹞1号)。
三、受理条件及范围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受理条件:符合《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
四、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许可的条件
1.选址符合全省及所在地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取得所在地州(市)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规划确认文件;
2.加油站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自然资源、住建、应急管理、气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验收;
3.企业3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无油品走私和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从事船用成品油供应经营的水上加油站(船)和岸基加油站(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水域污染防治等有关规定。
(二)不予许可的情形
1.不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程序的。
2.中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成品油零售经管资格(新中请)全部材料的。
3.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
窗口受理:申请人向属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提出纸质申请材料,并指导企业填写司法部门考核所需要的一套行政许可受理材料。
(二)受理
1.窗口受理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交通方式:可乘坐第2路公交车到国际会展中心A区下车即可。
2.网络受理
网址:https://swt.yn.gov.cn/chengpingyou/云南省成品油监管平台。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受理流程
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接件后进行初步审查材料,基本齐全后将申请材料转至各县市商务局,各县市商务局主管部门根据《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负责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通知企业登陆省成品油网上监管平台录入申报材料;材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直至完善材料后再予以受理,并通知企业登陆省成品油网上监管平台录入申报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书。申请材料合格的,县市商务部门受理后,指派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加油站现场验收核查表》,9个工作日内将初审审查意见及材料报州商务局。州商务局完成审批后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转至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由州政务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或者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方。
七、办理时限
申请时限:不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现场勘察、集体评审、公示等时限不计算在内。
承诺办理时限:材料齐备9个工作日(现场勘察、集体评审、公示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八、收费标准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送达方式:各州市商务主管部门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将其转至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申请人可到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领取也可以申请由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统一寄送。
十、咨询及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商务局0691-2565517;
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接件窗口0691-2212605
咨询地址:西双版纳州商务局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混路17号;西双版纳州政务服务中心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