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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对西双版纳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15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对西双版纳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解读
近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西政办规〔2020〕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各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该《实施办法》的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都将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目标。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的文件精神和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州司法局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及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为“三项制度”在我州得到全面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制定《实施办法》的目标任务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及时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三、制定《实施办法》的主要依据
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26号等。
四、《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确定了法制审核程序、法制审核人员配置、审核范围、审核责任。《实施办法》一共二十五条,一是明确法制审核程序,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开展法制审核工作。二是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的主要事项。
五、《实施办法》涉及的范围
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及其他涉及行政相对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六、《实施办法》的执行
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州、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负责对以本行政政府机关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由主要负责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或者由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机构分别进行法制审核。
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在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可以由受委托组织的法制审核机构进行法制审核。
七、《实施办法》对比省级的差异
一是由于《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主要规范的对象为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各州、市人民政府,《实施办法》主要规范的对象为州直部门、有关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和各区管委会,对规范对象进行了调整。二是《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基础上增加了5条,明确了“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本级行政区域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州、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八、关键词诠释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指行政执法机关(指我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该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或者法制审核人员(以下统称法制审核机构)对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行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