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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08
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州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8]2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单位名称)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干部培训工作。
(四)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各行业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工作。
(五)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和修订;负责本系统和单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148”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十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的领导干部;负责全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协助省监狱管理局管理西双版纳监狱。
(十五)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机关内设机构有:
1、办公室(计财装备科)
2、政治部(警务处、警务督察支队、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3、纪检监察室
4、法制科(人民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司法鉴定办公室)
5、法制宣传科(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6、公证律师工作科(律师公证行业执法监督办公室)
7、基层工作科
8、社区矫正工作科(社区矫正支队)
9、法律援助工作科(“148”工作指导办公室)
10、戒毒工作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宣传,重实效。以“七五普法规划”为总纲,构建普法大格局,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制定印发了《2017年全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西双版纳州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任务分解方案》,各地各部门“对号入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和“双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构建大普法格局。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新媒体普法,制作拍摄普法公益广告片《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傣乡》、《美满人生与法同行》等三部作品,参加全省“普法公益广告”大赛;“西双版纳普法”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运行,截至目前,共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117条。加快推进“法治西双版纳”建设,为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强化“十大”主题日宣传。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和“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招聘会现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求职应聘群众答疑解惑。开展了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平安傣乡”为主题的“法治走边关”普法宣传活动。
(二)抓管理,重质量。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为全州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着力深化便民惠民举措,为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引导老百姓理性表达诉求。三是着力加大保障力度,发挥项目支撑作用。
2.律师工作
一是认真完成全州14家律师事务所和103名执业律师2016年度管理和执业情况审查考核,并将律师事务所信息和律师个人信息录入律师工作管理系统。二是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三是以行业规范为抓手营造良好律师执业环境。四是强化律师党建工作。五是深化全州律师制度改革。六是州律师协会成立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
3.公证工作
一是严把质量关。坚持把优质服务放在首位,办证履约率达99%以上。二是加强《公证法》的宣传力度,印制资料袋及《公证小知识》宣传册子,对广大群众宣传公证事项,公证工作流程。三是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四是积极推进我州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截
4.司法鉴定工作
完成全州8家司法鉴定机构的年检工作,组织召开我州第一届司法鉴定协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学习《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鉴定作风建设的意见》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鉴定行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召开西双版纳州司法鉴定协会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
5.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落实省、州行政执法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处罚的监督、审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化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台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州级司法行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筑牢“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基础。制定《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组织完成了基层法律服务年度检查和注册工作。积极开展以 “一乡一所、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公示牌”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
(三)除隐患,保稳定。以建设“平安和谐西双版纳”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
1.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为了努力实现刑释和社区矫正解矫二类人员衔接,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强化分类管理、精细管理。三是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2.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逐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和国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意见》,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构建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关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不断推动建立妇女儿童权益、道路交通、医疗、保险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处理了千余起矛盾纠纷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组织地位职责、组织结构、聘用培训、工作保障、调解程序、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工作机制,
3.人民监督员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和案件监督工作。二是规范化建立人民监督员数据库。
(四)抓“标准”,促“规范”。以信息管理科学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为目标,夯实基层基础根基。
1.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2.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3.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西双版纳州司法局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云南省改革省本级预算编审体系实施方案》、《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文件财经纪律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2、总体思路和编制方法是:为促进财政经费使用更加合理、规范,实现资金安排与实际需求的有效结合,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为总体思种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编制年度财政预算,即编制预算时不再考虑上年度的支出基数,按照预算年度实际需求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从零开始每年确定一次,重新测算项目支出需求;执行年份超过一年的项目,应以项目实施年度综合考虑每年支出进度,合理安排预算。根据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特性,在编制程序上按照“以支定收”的原则,先编制支出预算后编制收入预算。
3、2018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真实科学。预算的编制要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法律赋予职能范围内进行。预算收支的预测必须以全省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履行职能的需要为依据,预算收入的预测与预算支出安排的方向要科学合理,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想适应,力求各项收支数据真实准确。
(2)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全面、准确地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实行全口径预算。统筹使用各类资金,进一步加大整合力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将财力集中投向关系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有计划、分步骤地解决制约全省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问题。
(3)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以实现全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预期绩效目标为导向,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年度预算编制必须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为政府实现中长期施政目标提供财力保障。加快健全完善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民生优先,确保重点。预算安排要与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相一致,优先解决市场主体缺失和人民群众共同需要的公共性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保障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的重大战略项目、重点基础实施建设等公共财政重点支持项目,提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水平。要根据财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使预算分配更加规范透明。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司法局。是财政全供给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8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财务总收入66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1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662.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2.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2.18万元(本级财力662.18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1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是列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支出—行政运行支出2040601,主要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1,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2.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6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为
一是2040601公共安全司法行政运行支出661.1万元,主要反映司法行政事务支出;
二是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8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
1、基本支出662.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4.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7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62.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71.36万元,下降20.55%。主要原因是:2018年州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未能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反映,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1、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61.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6.57万元,增长36.44%。主要原因是干警职工工资福利增加。
2、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体2018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77.0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配比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万元,是云南省司法厅转移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助专项资金,法律援助办案补助金是为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和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及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项目资金的支出有明确规定的标准和依据,刑事案件每件补助400元-1400元,民事案件每件补助800-1800元。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业务工作,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积极的作用,并努力让每一个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感觉到公平正义。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州司法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比2017年减少62.4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未能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反映,而政府采购预算是在项目支出中反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2.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75.04万元,增长35.93%,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6.4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州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未能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反映,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是37.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22万元,增长42.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搬迁及人员增加,部分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万元。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西双版纳州司法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1万元,比2017年减少7万元,下降87.5%,主要是我局本年度出国的工作业务减少,严格厉行节约,导致大幅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运行费2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业务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本年度依然严格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做出不增不减。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比2017年相比无增减,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以及省内外同系统单位和下属两县乡镇相关单位人员的接待费用。与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接待人数和次数,以及严格接待标准,努力控制不增不减。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6-10 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6-11 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6-12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6-14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6-15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6-16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6-17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6-18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